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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第6期
1. 歐盟RoHS 2.0指令附錄III豁免條款更新
2019年2月5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指令(EU) 2019/169、(EU) 2019/170、(EU) 2019/171、(EU) 2019/172、(EU) 2019/173、(EU) 2019/174、(EU) 2019/175、(EU) 2019/176、(EU) 2019/177、(EU) 2019/178,更新9項(第7(c)-II、7(c)-IV、8(b)、15、18(b)、21、29、32、37條)並新增1項(第42條)RoHS 2.0指令附件III豁免條款。更新內容涉及鉛和鎘在特定材料中的應用,包括在特定介電陶瓷、焊料、熒光粉觸媒、印刷油墨等應用中的鉛以及在特定電觸點、印刷油墨中的鎘。此次修訂將一些豁免材料用途進行細分並根據細分類別增加新的豁免期限。上述指令自發布20天後生效,其中針對更新的9項條款要求成員國於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增的第42條於2019年7月22日起實施。
此次更新的條款內容如下表:
7(c)-II |
額定電壓為交流125V或直流250V及以上的電容中陶瓷介質所含的鉛。不適用於該附錄第7(c)-I和7(c)-IV條中的應用。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7(c)-IV |
集成電路或離散半導體中的電容器,其鋯鈦酸鉛(PZT)介電陶瓷中的鉛。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8(b) |
電觸點中的鎘及其化合物。適用於第8、9、11類。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8(b)-I |
用於以下電觸點中的鎘及其化合物: -- 斷路器; -- 熱敏控製器; -- 除密封電機熱保護器以外的電機熱保護器; -- 交流開關: -- 與額定交流電壓250V及以上配套的額定電流6A及以上; -- 與額定交流電壓125V及以上配套的額定電流12A及以上; -- 與額定直流電壓18V及以上配套的額定電流20A及以上的直流開關; -- 電壓供電頻率 ≥ 200Hz的開關。 適用於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
15 |
集成電路倒裝芯片封裝中半導體芯片及載體之間形成可靠聯接所用焊料中的鉛。適用於第8、9、11類。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15(a) |
集成電路倒裝芯片封裝中半導體芯片及載體之間形成可靠聯接所用焊料中的鉛,應用於以下至少一種條件: -- 90nm或更大的半導體技術節點; -- 任意半導體技術節點的單獨芯片為300mm2及以上; -- 帶300mm2及以上芯片,或300mm2及以上矽中介層的堆疊芯片封裝。 適用於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
18(b) |
仿日曬放電燈中含磷熒光粉觸媒 (如BSP (BaSi2O5:Pb)) 中的鉛,其含量在1%以下。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18(b)-I |
醫療光學設備放電燈中含磷熒光粉觸媒 (如BSP (BaSi2O5:Pb)) 中的鉛,其含量在1%以下。適用於5、8類 (附錄IV中第34條中的應用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 |
21 |
用於玻璃 (如硼矽玻璃及鈉鈣玻璃) 瓷釉上印刷油墨中的鉛和鎘。適用於第8、9、11類。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21(a) |
安裝在電子電氣設備顯示器和控製麵板上的照明部件中濾光用彩色印刷玻璃中的鎘。適用於第1-7、10類 (第21(b)、39條中的應用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 |
21(b) |
用於玻璃 (如硼矽玻璃及鈉鈣玻璃) 瓷釉上印刷油墨中的鎘。適用於第1-7、10類 (第21(a)、39條中的應用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 |
21(c) |
用於除硼矽酸鹽玻璃以外的玻璃瓷釉上印刷油墨中的鉛。適用於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
29 |
69/493/EEC指令附錄I (1,2,3和4類) 中限定的水晶玻璃中的鉛。(注:1類PbO≥30%;2類PbO≥24%;3類ZnO BaO PbO K2O單個或總和≥10%;4類BaO PbO K2O單個或總和≥10%)。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32 |
用於氬和氪激光管防護窗組合件的封裝玻璃料裏的鉛的氧化物。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37 |
基於硼酸鋅玻璃體的高壓二極管的電鍍層中的鉛。第1-7、10類,2021年7月21日到期; 第8、9類(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工業監控設備除外),2021年7月21日到期;第8類中的體外診斷醫療設備,2023年7月21日到期。第9類中的工業監控設備和第11類,2024年7月21日到期。 |
42 |
用於非道路專用設備的柴油或氣體燃料內燃機軸承和襯套中的鉛: -- 發動機總排量 ≥15升;或 -- 發動機總排量 <15升,並設計為在引擎啟動至滿載時間需要低於10秒的應用中運轉;或通常在惡劣和較髒的戶外環境進行定期維護的,例如礦業、建築、農業應用中。 適用於第11類 (該附錄第6(c)條中的應用除外),2024年7月21日到期。(新條款,2019年7月2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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