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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起歐亞經濟聯盟將強製執行EAEU RoHS要求
從2020年3月1日起,在EAEU歐亞經濟聯盟境內銷售的電子電氣產品必須通過RoHS合格評定程序,以證明其符合EAEU技術法規037/2016中關於在電氣電子產品中限製使用有害物質的規定。
TR EAEU 037建立了在歐亞經濟聯盟(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亞美尼亞和吉爾吉斯斯坦)境內流通的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中限製使用有害物質的要求,以確保產品在區域內自由流通。
如果這些產品還需要符合海關聯盟的其他技術法規,則這些產品必須符合海關聯盟的所有技術法規要求,才能進入歐亞經濟聯盟。意味著在4個月後所有RoHS法規管製產品在進入EAEU各國市場前皆需取得RoHS符合性認證文件。
該法規適用於在歐亞經濟聯盟區域內流通的下列產品:
電器設備及家用電器:
• 用於食品的加工和儲存、廚房工作機械化的設備,以及其他廚用設備;
• 加工(洗滌、熨燙、烘幹、清洗)亞麻布、衣服和鞋子的設備;
• 用於清潔和整理房間的設備;
• 維護和調節室內環境的設備;
• 衛生設備;
• 用於頭發、指甲和皮膚護理的設備;
• 用於人體取暖的設備;
• 振動按摩器;
• 遊戲、運動和訓練設備;
• 音視頻設備、電視和廣播接收器;
• 縫紉和針織設備;
• 電源、充電器、穩壓器;
• 園藝設備;
• 用於水族館和花園池塘的設備;
• 電泵;
• 電子手表;
• 計算器;
• 配線設備;
• 延長線。
電子計算機及周邊設備,包括:
• 服務器、個人電腦係統單元;
• 筆記本電腦;
• 平板電腦、手持式計算機、掌上電腦等小型電腦;
• 鍵盤、機械手、追蹤器以及其他控製和輸入設備(鼠標、操縱杆、頭盔、眼鏡);
• 可移動存儲設備;
• 監控設備;
• 打印機;
• 掃描儀;
• 揚聲器和耳機;
• 多媒體投影儀;
• 生物信息讀取器;
• 網絡攝影機;
• 調製解調器;
• UPS。
信息和通訊設備(信息和通訊設備終端):
• 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
• (投幣式或插卡式)公用電話;
• 傳真機;
• 電報、電傳打字機;
• 便攜設備和可移動無線電台;
• RFID標簽。
複印機和其他電子辦公設備:
• 電氣化儀器(手動和便攜式電機);
• 光源和照明設備,包括內置於家具中的照明設備;
• 電子樂器;
• 遊戲和自動售貨機;
• 收銀機、票證打印機、身份證讀取器、自動取款機、信息亭;
• 額定電壓不超過500v的交流和/或直流使用的電纜、電線(光纖電纜除外)
• 自動開關和漏電斷路器;
• 火災、安防及消防安全報警探測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