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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物資出口流程指引
1.收發貨人在電子口岸辦理法人卡、操作員卡、報關員卡(參考本文自理報關流程第三點)。
2.收發貨人登錄中國電子口岸執法係統(網址:www.chinaport.gov.cn)或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貨物申報模塊(網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操作“通關無紙化代理報關委托”。
3.報關行/收發貨人對出口的貨物進行商品歸類,確定出口貨物的商品編碼。(參考本文“商品歸類”)
4.報關行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貨物申報模塊申報出口報關單。
5.報關單審結且海關放行後,報關行可辦理貨物通關手續。
口罩、防護服出口對生產銷售單位、境內發貨人,除滿足國內生產、市場流通資質需求外,中國海關無特殊資質要求。
除特殊情況外,絕大部分口罩應歸入稅號63079000。
除特殊情況外,絕大部分防護服按照材質分類應歸入下列稅號:
檢測試劑歸入38220090。
除特殊情況外,以下常見消毒用品應歸入下列稅號:
除特殊情況外,常見防護手套、護目鏡應歸入下列稅號:
1.口罩為非法檢產品,申報時檢驗檢疫項目無需填報。根據我國政府與相關國家簽訂的政府間檢驗協議,對出口伊朗等少數幾個國家的產品需按規定進行裝運前檢驗。
2.新冠病毒檢測試劑是特殊物品,屬於海關嚴格檢疫監管的對象,出口試劑前需要申請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並取得《入/出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
小貼士:具體申請流程請參看《特殊物品出入境,檢疫審批須先行》
https://mp.weixin.qq.com/s/GQ3r3SjrroZw87CFAznqFg
特別提示:以疫情防控為目的,用於預防、治療、診斷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製品、試劑等特殊物品,可憑省級藥監部門出具的特別批準文件,免於辦理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
出口物資如為貿易性質,征免性質申報一般征稅,征免方式申報照章征稅;如為捐贈性質,境內發貨人為貿易代理商、慈善機構等,征免性質可不填,征免方式申報全免。
按照規範申報要求填寫商品名稱、成分含量;如物資非中國生產,原產國按照實際生產國填寫。
口罩、防護服、檢測試劑、防護手套、護目鏡的出口退稅率為13%。
消毒用品出口退稅率如下: